杨帆
“真正的英雄主义,不是在法庭上自我感动的演说,而是抹平当事人眼前的迷雾。”
个人简介
杨帆律师2012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现任广东保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法律部主任及管委会副主任,系中山市自2014年执业至今已超11年,深耕于刑事辩护法律服务,经办了超千宗案件,在经济犯罪辩护领域形成显著专业优势。其代理的巨额诈骗、职务侵占、非法经营、商业秘密等重大疑难案件中,多次实现不予立案、撤销案件、不起诉及罪轻辩护等突破性成果,专业能力获司法机关、客户及同行高度认可,树立了卓越的行业口碑。
作为复合型法律人才,杨帆律师拥有浙江大学法学学士学位、华东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硕士学位,现攻读澳门科技大学刑法学博士学位,并持有中国企业评价协会高级企业合规师资格。其跨学科教育背景(民商法与刑法学双轨研修)与长期一线刑事辩护实践相结合,形成了"商事思维+刑事合规"的独特专业视角,能够精准诊断企业运营中的刑事风险点,为企业提供从风险防控到危机处置的全链条法律服务。
凭借深厚的专业积淀与社会影响力,杨帆律师获聘中山市检察机关首届检察听证员,现任广东省律师协会涉案企业刑事合规专业委员会委员(第十二届)、第十届中山市律师协会第一届经济犯罪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并当选中山市律师界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副秘书长(第二届)。
荣誉奖项
中山市律师协会颁发2024年度“优秀律师”;
汤森路透旗下高端法律媒体《亚洲法律杂志》颁发“2024 ALB中国地区市场法律大奖:华南地区青年律师大奖”;
中山市律师协会颁发2020-2023年度“优秀青年律师”;
中山市律师协会颁发2019年度“优秀青年律师”。
服务客户
1.陈某(诈骗罪案被告人,案涉单位江西某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何某健(虚开增值税发票罪、虚开发票罪案的被告人,系案涉单位永XX(中山)有限公司的总经理);
3.蔡某豪(非法经营罪案嫌疑人,系广东XX照明有限公司、中山市XX照明有限公司的经营者);
4.胡某生(行贿罪、单位行贿罪案被告人,系涉案单位中山市国XX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经营者);
俞某某污染环境罪
李某某涉嫌诈骗案
朱某某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洗钱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案
宋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涉案金额1500万)
蔡某某涉嫌非法经营罪(非法换汇3600万人民币)
陈某某涉嫌诈骗罪案(涉案金额929万)
陈某涉嫌诈骗罪案(涉案金额1.6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