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TÚ 律途

卢奕辰

复杂商事争议解决专家
安理律师事务所 · 北京 / 香港
民商事诉讼与仲裁民商事诉讼与仲裁
很多时候国外律师的建议是‘法律正确’的,但未必契合客户的商业节奏。

个人简介

卢奕辰,安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要执业领域为商业纠纷及跨境争议解决,在处理房地产与建设工程纠纷、公司类纠纷、刑民交叉纠纷、国际及国内贸易纠纷、投融资纠纷、与破产有关的纠纷方面拥有十分丰富的的经验,能够为客户设计“一揽子”争议解决方案。卢奕辰律师代理众多知名央国企、政府机关、外资企业、民营企业在最高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及北京各级法院、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多地法院的诉讼案件,与此同时,卢奕辰律师长期作为案件主办律师,代理并帮助众多知名客户处理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仲裁委员会、上海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日本商事仲裁协会等仲裁机构的仲裁案件。


荣誉奖项

· 2025年度Benchmark Litigation中国榜单:商业纠纷“未来之星”

· 2024年度LEGALBAND菁英榜:争议解决律师20强

服务客户包括但不限于北京市委、北京体育局设施管理中心、国家体育总局、中国残奥组委、中国滑冰协会等政府和事业单位,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东亚银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中投保、招商银行、信达资产等金融机构,中国移动、华能集团、亦庄国投、中视实业、中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北京建工、金隅物业、中广核集团、复星集团、联想、苹果、IBM、青岛啤酒、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汽集团等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

01民商事诉讼与仲裁

日本某贸易公司、香港某贸易公司与越南某工厂、越南河内公司合作协议、货物买卖、股权确权及破产清盘系列纠纷

作为牵头律师,卢奕辰律师一方面需要寻找并管理好越南、香港、东京三地律师,另一方面需要主导客户在上海的仲裁,对于程序管理、信息汇总、沟通决策、诉讼仲裁技巧的要求非常高。

商业价值1. 本案是中资贸易企业和韩资贸易企业作为外国投资者在东南亚国家遭遇的法律纠纷,罕见地以外国投资者完全胜诉作为最终结果的案例。 2. 本案中,外国投资者和东道国企业为了争夺各自权益,运用了撤销股权、申请破产清盘、公司知情权诉讼、股权确认仲裁、货款支付仲裁、追索投资款仲裁、外国仲裁裁决在东道国执行多种法律武器,属于跨境投资界少有的案例。 3. 本案体现了跨境投资的法律战场已从投资者与东道国政府之间的投资仲裁,演变为投资者在多个法域运用多种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的综合性诉讼仲裁,这反映了新时期跨境投资争议的新趋势。同时,本案中外国投资者在多个法域提起平行诉讼仲裁并成功维权的经验,也值得后来者借鉴。
02民商事诉讼与仲裁

北京某公司与博海公司、李某工程结算协议纠纷重新仲裁案(涉案金额:约1.2亿元)

卢奕辰律师代理客户北京某公司与博海公司、李某重新仲裁案,鄂尔多斯仲裁委员会经过重新仲裁,裁决客户无需承担工程付款责任和担保责任,为客户避免了1.2亿元潜在损失。本案是重新仲裁程序中,地方仲裁委顶住当地中级法院压力坚持不改判的罕见案例。

商业价值1. 重新仲裁属于仲裁司法审查程序中较少出现的程序,一旦出现重新仲裁,往往代表了负责仲裁司法审查的法院对于该案实体问题有了倾向性意见,重新仲裁时,仲裁机构很难完全违背该法院的意见。但该案中,仲裁庭经过重新仲裁,未按照当地法院的意见进行裁判,属于非常罕见的案例。<br> 2. 该案是如何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选择和把控仲裁庭成员、排除外界干扰的经典案例。三位仲裁庭成员,既有本省省会知名仲裁机构的领导,又排除了对方的原有人选、切断了对方本已搭建好的联系渠道,同时实现了首席仲裁员的独立性和公正性,鄂尔多斯中院的影响可以忽略不计。 3. 该案是我们将国际仲裁的事实证人、交叉盘问技巧运用在国内仲裁程序的典型案例。通过寻找证人并进行交叉盘问,我们成功地引起了仲裁庭对对方证人品格的怀疑,进而引起仲裁庭对《结算协议》及《担保函》盖章过程的怀疑,导致仲裁庭无法形成支持对方的确切心证,最终驳回了李某的全部仲裁请求。 4. 在该案进行中,博海公司被列为了失信被执行人,一旦案件败诉,博海公司势必走向破产清算。该案对地方国企的存亡、国企职工的命运意义重大。经过卢奕辰律师的代理,客户作为地方国企,主体得以继续存续,也保留了日后化解债务、继续经营的可能性。
03民商事诉讼与仲裁

乌审旗某公司与上海某公司确认担保合同不成立再审案件

卢奕辰律师代理客户乌审旗某公司与上海某公司等确认担保合同不成立再审案件,经过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审查以及再审审理,改判驳回上海某公司对客户的全部诉讼请求,客户最终无需承担任何担保责任,为客户免除约5亿元债务。

商业价值1. 该案是“中植系”破产被受理的背景下,卢奕辰律师代理中植集团债务人摆脱责任的成功案例。“中植系”破产被受理意味着法院对于“中植系”的债务人摆脱责任的审查尺度变得非常严格,在此背景下,我们在十年后帮助客户实现了全部免责,在整个“中植系”公司破产案件中是非常罕见的; 2. 该案原来由北京三中院于2015年判决,北京三中院判决客户归还“中植系”本金2.5亿元及利息、罚息、违约金等。经过10年,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的总额已经累计超过5亿元。在此背景下,我们通过诉讼方案的设计,成功说服北京高院启动该案再审,北京高院经过实体审理,免除了客户全部责任。值得注意的是,该案在国务院国资委的内部讲座中作为典型案例进行了宣讲; 3. 该案对地方国企的存亡、国企职工的命运意义重大。如果再审失败,客户无力支付高达5亿元债务,极有可能资不抵债,企业职工面临无法领取工资、甚至下岗的社会风险。经过卢奕辰律师的代理,客户作为地方国企,成功卸下包袱,轻装前进,职工下岗的社会风险得以避免,解决了长期以来困扰地方政府、国企的债务问题和民生问题。
卢奕辰 · 微纪录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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