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案例背景
原告深圳凤凰生活文化传媒广告有限公司系第1911818号“伟哥”商标的注册人,。原告控诉被告广东云智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在京东平台开设的“云智大药房旗舰店”中,未经授权使用“伟哥”作为搜索关键词,,并在“药师问答”板块中使用“伟哥”指代“万艾可”等药品,还标注“药效可持续4小时”等涉嫌夸大宣传的表述。原告认为上述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遂诉至法院,要求两被告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并消除影响。
02
核心痛点
被控侵权行为的实际实施主体是谁;平台技术功能自动产生的搜索结果和问答内容,是否属于《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性使用”;“伟哥”一词在相关领域内的认知情况如何,是否仍具有较强的商标显著性?
03
解决策略
明确商标性使用;强调商标显著性;切割责任主体
04
案件结果
驳回对方当事人全部诉讼请求
商业价值
警示不良起诉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