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案例背景
鑫富达公司以凯富公司大股东长丰收公司滥用股东权利为由,起诉要求解散凯富公司。理由包括:2021年3月1日凯富公司召开特别股东大会,免除了鑫富达公司委派的董事张兵的职务;鑫富达公司无法参与公司经营管理;两股东矛盾无法调和;凯富公司对外欠债较多、经营困难。凯富公司及长丰收公司则辩称: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均可正常召开并作出有效决议,不存在公司僵局;免除张兵职务系因其存在泄露商业秘密、损害公司利益等行为;公司解散不符合法定条件。
02
核心痛点
凯富公司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持股比例和董事人数均达到章程约定的召开董事会条件,不存在公司僵局;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情形须报审批机关批准,且原告未能举证证明存在约定解散事由。
03
解决策略
证明公司治理正常运行,以确保股东会决策有效;区分股东权益受损与公司解散
04
案件结果
驳回对方当事人全部诉讼请求
商业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