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介绍
当我们站在行业观察发展时,究竟应该关注什么?是内核、痛点、方法,还是趋势?或许,这一切并非孤立存在,而是一个彼此关联的整体。
在与刘光超主任的对话中,我们深切感受到躬身入局与深度思考所带来的认知差异。当“内卷”成为律师行业热议的话题时,我们是否曾冷静反思:这种焦虑究竟源于客观现实,还是被情绪裹挟的集体迷茫?
刘光超主任指出,静态观察确实容易让人感到竞争激烈,但如果将视野放大,对比发达国家律师行业的经济渗透率,中国律师市场的占有率其实远未饱和。“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市场总量不足,而在于我们自身的发展质量未能跟上数量扩张的速度。”
这一理性判断,源于他对律师行业本质的深刻洞察。他认为,做律师和做律所,本质上是两种不同的事业。现实中,许多律所主任同时承担管理者与执业律师的双重角色,往往忽略了一个核心问题:律所作为组织,其本身的竞争力究竟何在?
“如果《律师法》允许个人执业,我们有多少律所将不复存在?”这一反问,直指行业痛点——律所的真正价值,应体现在品牌建设、技术支撑、文化塑造以及中后台的赋能能力上。
基于对组织发展的深刻理解,刘光超主任进一步剖析了律师个体的发展方向。他强调,律师需要从“专业主义”迈向“市场主义”。“专业是基础,但没有市场支撑的专业,难以实现真正的价值。”而实现这一跨越,仅靠律师个人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唯有团队化、一体化、公司化的律所,才能持续构建专业输出与行业研究的能力。”
然而,这种对组织化的呼唤,也引向了一个更深层的问题:为什么律师行业难以孕育出真正的企业家精神?
“这个行业不缺具有企业家素质的人才,但缺乏保证待遇分配的机制,也无法实现资本化。”他指出,“哪个企业家是靠情怀活到最后的?”正是这种结构性矛盾,导致许多有企业家潜质的人才最终回归律师业务本身。
对企业家精神的呼唤并非要将律所完全企业化。刘光超强调,律师行业“本身是我们法律共同体的一部分,是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是政治的一部分,是意识形态的一部分,上层建筑的一部分”。接受律师行业不能完全企业化的现实,“就接受了一切”。
基于这一认知,他预判未来十几年行业将经历一场深刻“轮回”。 当第一代创始人逐渐退出时,律所将面临真正的考验:“管理权是否稳定,管理团队是否优秀,将决定律所会不会分化。”届时,会出现“老瓶装新酒”的现象;也会有一批律所通过系统性的传承设计,延续原有的机制和文化;更会出现新老结合的重组整合,以及一批市场化律所如雨后春笋般涌现。
“律师行业需要企业家精神,但不必奢望出现大批企业家。”刘光超总结道。在这个变革的时代,唯有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市场化的思维和组织化的能力,才能在行业转型中找到自己的出路。
正如他所言:“用变化去迎接或解决‘卷’,才是正确的态度。”这不仅是一位法律人的行业洞察,更是一位时代亲历者对未来的深刻思考。
刘光超
道可特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
毕业于北京大学,中国经济50人论坛企业家理事、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理事、中央党校市场经济研究会理事、北京市人民政府特邀建议人、朝阳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朝阳区人大代表,并先后担任全国律师协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朝阳区律师协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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