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银行与金融
- —
- —
案例基本事实
2019至2021年,代表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处理其与北京佑瑞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之间的信托合同纠纷案,该案标的金额近5000万元。
涉及劣后的特定受益人向一般受益人履行补偿及补足义务的新型法律问题
所涉及的法律工作
取得一审胜诉后,于二审程序促成双方和解
案例商业价值
取得一审胜诉后,于二审程序促成双方和解
相关案例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其下属某支行办公楼宇房产权属、执行案款分配方案
2019年至今,代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代为处理就其下属某支行办公楼宇房产权属、执行案款分配方案等问题申请执行监督程序事宜,案涉标的金额8000余万元。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营业部与新疆三山娱乐有限公司、新疆三山国际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之间的金融借款纠纷案一审、二审和执行阶段
2010至2019年,代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营业部,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处理其与新疆三山娱乐有限公司、新疆三山国际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之间的金融借款纠纷案一审、二审和执行阶段,争议金额本金部分1.05亿元。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阿勒泰青河支行与秦金牛等人执行监督纠纷
〔3〕2019年,代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阿勒泰青河支行,在最高人民法院,代为处理其与秦金牛等人执行监督纠纷,案涉标的额约3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