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良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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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基本事实
2021年,代表海南新创建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处理其与广深置业(北京)有限公司、佛山当代绽蓝置业有限公司、当代节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绽蓝腾飞投资有限公司之间合同纠纷案,总标的金额3亿余元。
所涉及的法律工作
该案是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以创新型交易模式处置企业不良资产的典型案例。
案例商业价值
该案是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以创新型交易模式处置企业不良资产的典型案例。
2021年,代表海南新创建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处理其与广深置业(北京)有限公司、佛山当代绽蓝置业有限公司、当代节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绽蓝腾飞投资有限公司之间合同纠纷案,总标的金额3亿余元。
该案是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以创新型交易模式处置企业不良资产的典型案例。
该案是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以创新型交易模式处置企业不良资产的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