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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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基本事实
2018至2022年,代表河北福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代为处理其与三河市人民政府、燕郊镇人民政府之间的委托合同纠纷一审案,案件标的金额4.5亿元。
该案涉及土地一级开发补偿款垫资、核定及政府行政监管与民事合同履行交叉的问题
所涉及的法律工作
准确界定民事协议与行政行为的边界,强化对土地补偿款核定的法理分析。
获得一二审全面胜诉,并成功收回全部回款。
案例商业价值
为企业收回了高额的土地开发成本,解决了长期无法解决的历史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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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客户在某恒大系房地产公司破产重整程序中处理相关债权申报、提出异议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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