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PRESENTATIVE CASE

河北福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三河市人民政府、燕郊镇人民政府之间的委托合同纠纷一审案

陈卓 · 天元律师事务所 · 复杂商事争议解决专家
法律业务领域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
行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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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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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基本事实

2018至2022年,代表河北福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代为处理其与三河市人民政府、燕郊镇人民政府之间的委托合同纠纷一审案,案件标的金额4.5亿元。

该案涉及土地一级开发补偿款垫资、核定及政府行政监管与民事合同履行交叉的问题

所涉及的法律工作

准确界定民事协议与行政行为的边界,强化对土地补偿款核定的法理分析。

获得一二审全面胜诉,并成功收回全部回款。

案例商业价值

为企业收回了高额的土地开发成本,解决了长期无法解决的历史欠款。

陈卓
承办律师
陈卓
天元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