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PRESENTATIVE CASE

代理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的水务公司的行政不作为复议案件

陈卓 · 天元律师事务所 · 复杂商事争议解决专家
法律业务领域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
行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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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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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基本事实

2021至2022年,代表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的水务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改革委员会,处理其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之间水费定价行政不作为复议案件,成功促使国家发改委敦促新疆维发改委履行水费定价职责。

所涉及的法律工作

成功促使国家发改委敦促新疆维发改委履行水费定价职责

案例商业价值

成功促使国家发改委敦促新疆维发改委履行水费定价职责

陈卓
承办律师
陈卓
天元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