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商事诉讼与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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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基本事实
原告宏伟公司作为分包方,起诉总包方新美公司拖欠工程款206万余元,并要求发包方恒生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宏伟公司主张其虽与新美公司签订合同,但案涉工程实际由陈四华借用其资质施工,属于挂靠关系,其有权以“实际施工人”身份突破合同相对性向恒生公司主张权利。
实际施工人身份认定难,导致无法突破合同相对性向发包人追偿;发包人超额付款抗辩成功,代位权诉讼因程序不当被驳回。
所涉及的法律工作
精准识别并切割不同的法律关系;通过程序错误反驳对方主张
驳回对方当事人承担连带责任及代位权的诉讼请求
案例商业价值
对法治建设有较大影响
